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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控入手 加强中国足协资产监督管理

近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精神,以及《中国足球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国足球协会资产管理,提升中国足协资产管理水平,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国足球协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中国足协的所有资产管理活动,自201791日起施行。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了管理原则,即按照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的原则,建立内控管理和海外外部监管相结合的资产管理体制。中国足协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私分、挪用和违规处置。

该办法还提出,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建立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内部审批程序,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以及管理无形资产等各重点环节的管理制度。

其中,中国足协应将各项资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并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编制中国足协上一年度资产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年度资产总量和结构情况、与上年相比变动情况、资产使用情况、重大资产增减事项、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中国足协所办企业应将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红利分配,中国足协持股所得红利应当全部上缴中国足协。

同时,办法要求,要加强监督管理。中国足协资产管理工作应接受财政部、体育总局的指导和监督,以内控管理为主,以外部监管为辅,完善社团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监督。中国足协或者财政部、体育总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暂行办法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体育管理部门可结合本地足球改革需要,根据办法制定本地区足协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201798日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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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