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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全省国有资产“家底”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江苏省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开展集中和分组审议,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赵光带领资产管理处、金融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会,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质询。 

  2018年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以来,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已连续四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国有资产 “家底”。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2020年全省国有资产时认为: 

  一、全面准确 

  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编制坚持依法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涵盖了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等4大类国有资产基本数据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资产总量28.4万亿元,土地面积1.6亿亩,各类矿种133种,森林面积2340万亩,湿地535处,海洋面积3.4万平方公里,水资源543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地210处。 

  二、聚焦重点 

  报告将2020年度数据与上一年度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了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展示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勇挑重担、积极作为的主要做法,成为全省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主力军、排头兵。报告也介绍了我省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宣传文化主阵地进一步巩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逐步清查入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回应关切 

  报告在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成绩的同时,对国企品牌建设、主业定位、防范金融风险、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会计核算、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等工作存在短板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回应了人大和社会的普遍关切。 

  四、落实整改 

  报告针对上一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从夯实基础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存量资产、推进企业改革、做好报告工作等五个方面详细说明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人大监督,切实提高我省国有资产管理质量水平。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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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